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

审批条件:

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用地性质要求。

许可收费: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第三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二条

办理窗口:

F2-6 号窗口
审批流程

应交材料:

材料名称数量填写模板
娱乐类项目须补充文化部门出具的《娱乐场所筹建审核意见书》以及噪声、振动治理方案。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3
建设项目用地地理位置图(复印南宁市地图,并在上面标注出项目位置)2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涉及土建还需红线图)2
建设项目拟建地周边200米环境状况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