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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2 15:44     来源: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韦淼等7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潜力的建议》(第35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会办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方面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先后部署开展攻坚突破年、百日攻坚、重点指标创新突破等专项行动,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投资环境更高效便利,促进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擦亮南宁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一是打造更优服务的政务环境。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可全流程网办率达99.17%。深化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推出“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套餐256个;推行“一站式一窗办”,664个事项无差别受理;与粤赣湘闽黔宁辽苏青等9省18个城市建立合作关系,214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创新“企业身份码”改革,集成70个许可事项,实现企业准入即准营。二是打造更全保障的法治环境。出台《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方案》,从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多个维度,制定15个方面的重要工作和保障措施。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等在线诉讼服务工作,实现“一站通办、一号通办、一网通办”。提升破产专业化水平,设立企业破产专项资金,建立1个破产审判庭和12个破产审判团队,组建破产管理人协会,构建“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破产案件审理机制,简易破产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审理成本控制在10%左右。三是打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新型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南宁市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涵盖38个抽查类别159个抽查事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219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免罚、13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开展信用监管,设立“红黑名单”,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在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建立中国(南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建设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东盟庭审中心。

(二)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创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一码通办”。按照“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原则,将分散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的16项测绘业务整合为4项,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避免重复测绘。建立“多测合一”信息系统,统一技术标准,集中汇聚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测绘服务机构提供的测绘数据,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测绘成果互认共享,实现“一码通办”,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大幅提升了审批效率。二是接续升级“拿地即开工”改革。针对建设项目存在手续多、报建难、落地慢的问题,2020-2022年我市连续升级“拿地即开工”改革至3.0版,通过新增极简审批范畴,扩大项目类项惠及面;实行容缺受理,加大数据互联互通,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材料;创新施工用电取得模式,助力项目建设等方面改革举措,实现了适用范围更广、审批流程更优、申请材料更简的改革目标。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化改革,出台“拿地即开工”4.0版,不断提升项目落地便利度。三是完善“联合验收”协调机制。出台《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3.0版)》,取消竣工验收备案,在满足独立使用功能,且能保证质量安全与整体规划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项目可分期或按单位工程组织联合验收。竣工联合验收事项由最初的11项精简为4项,仅保留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事项,验收事项数减少63.6%,竣工联合验收办理材料由最初的82项精简到16项,办理材料数减少80.5%,改革前需要数月才能完成的项目竣工验收审批,缩短为几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四是实施“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改革扩大惠企助企面。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流程,减免工程勘察费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工程勘察;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其他管理模式;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只实施一次质量安全监督;免予施工图审查;免于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二、关于把握项目准入原则,提升民间投资效率方面

我市平等对待国企民企,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强化金融服务,扩大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有效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一)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降低准入门槛。我市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制定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南宁实施分工方案》,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格执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上报制度,实行“非禁即入”,进一步激发了民间投资活力。开展清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隐性门槛工作,对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开展清理,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截至2022年年底,我市无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

(二)加快建立政金企双向对接机制,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市民中心设立首贷续贷中心,集聚 16 家驻邕金融服务机构现场办公,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咨询对接、信用信息查询、股权融资撮合、“桂惠贷”贴息政策办理等一系列综合服务,为广大中小微企业精准匹配最佳金融服务方案。整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资源举办“金融面对面”系列活动,通过搭建金融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市场主体的沟通桥梁,让金融服务直达实体经济。围绕南宁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多种形式的政金企对接活动,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全方位、定制化的精准金融服务。2022年,我市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323场,服务企业1870家次,向金融机构推送重大项目、重点企业 733 个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有效对接。

(三)加强财政金融联动,降低企业贷款融资成本。持续落实和推广“桂惠贷”政策,采取间接补贴的方式给予贴息,由金融机构按照降低0.5-3个百分点后的利率向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2年“桂惠贷”投放737亿元,惠及1.98万户市场主体,投放金额及笔数均位居全区第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4.48亿元。其中投向民营企业466.82亿元19383户,占比分别达到63.33%、97.82%,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9.39亿元。修订应急转贷资金实施细则,解决中小微企业临时存在的还款困难,取消转贷资金使用费用,全市应急转贷累计完成 32 笔资金业务,合计发放 3.53 亿元,相比民间过桥贷款共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约 1043.64 万元

(四)充分发挥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潜力。2022 年8月以来,我市先后出台《南宁市重点专项基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方案及南宁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城市更新基金房地产平稳基金设立方案》《南宁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南宁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人选聘操作指引》等制度文件,夯实基金市场化运作制度保障。目前已累计注册产业发展母基金8只、总规模285亿元,母基金总量是2021年的 16.8倍南宁金融集团与广投资本集团发起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广西广投绿城产业高质量发展母基金;产业高质量发展母基金陆续完成20亿元氟基新材料基金、25亿元宁鑫电先进材料产业基金、3亿元底字负极新能源基金、20亿元海盟新能源基金、10亿元安达恒邦产业基金等子基金设立,打出“产业引进+股权投资”的组合拳,激发民间投资潜力。

三、关于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拓展民间投资空间方面

各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界联组会上作出的“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从政策支持和服务企业上持续发力。

(一)强化政策支持,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鼓励有实力的民间资本通过自建自招,综合采用PPP、片区综合开发等模式,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园区综合开发,有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大产业链招商,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资我市重点制造业产业链。2022年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建立“项目为王”产业链招商工作机制,成立16支驻点招商工作队,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谋划产业链补链强链项目,开展精准招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用心用情回应民营企业关心关切,推动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邕宁区铝铸造和铝精密加工专业园项目(一期)等一批产业园区PPP项目成功落地。2022年我市民间投资完成934.72亿元,2023年1-4月全市民间投资完成241.44亿元。

(二)强化培育扶持,加快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为企业找市场”活动,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搭平台、促对接、强服务,帮助企业与需求方开展产品需求对接洽谈,多措并举支持引导企业拓展市场,促进企业间的配套合作,构建区域内供应链的内循环体系。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行柔性监管服务,培育发展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持续加强上市后备梯队建设,力争全年上市(挂牌)企业1家、在审企业3家、进入辅导企业4家、纳入自治区后备库企业35家以上。

(三)筹备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制定工作方案,今年6月-8月将安排4个调研组在全市及赴外省先进地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外地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自治区近期将要出台《广西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我市将按照工作部署,结合调研工作,制定配套实施方案,从拓展民间投资空间、拓宽民间投资融资渠道、强化民间投资要素保障、强化涉民营企业政策落实等方面制定一揽子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为下半年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做好筹备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规则和国内最佳实践,强化顶层设计与政策供给,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持续更新,不断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巩固改革成果。围绕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布局和“十四五”规划发展方向,优化投资结构,将强化金融服务,加大政金企对接力度,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精准实施“桂惠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降低融资成本。用好应急转贷资金、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创业担保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利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扩大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主动抢抓国家政策性窗口期,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利、交通、产业园区、教育等领域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和储备,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长维度来谋划产业发展。继续完善涉民营企业政策制定机制,拓展民间投资空间,常态化向民间资本进行推介,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两新一重”等重大战略项目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在扩投资稳增长、优结构增动能、促改革惠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最后,感谢韦淼等7名代表对南宁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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