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
2020年南宁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2020年南宁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5日
2020年南宁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生态链,在落实强首府战略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强首府战略
(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1.开展营商环境现行规定清理工作。对内容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关制度文件,予以修订或废止,确保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对标国际一流城市,聚焦营商环境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认真吸纳第三方评估意见,研究制定全市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
3.抓好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估问题的整改提升。做好18项重点指标的全面排查和查缺补漏,为新一轮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做足准备。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持续深化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
1.探索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分领域“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受审分离,“一窗”分类受理比例达85%。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探索推进“承诺制审批”。试点承诺制审批制度,梳理全市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审批事项清单,实现审批再提速。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与业务系统、智能终端等其他系统及设备对接,推动实施“离台评价”等功能,构建PC端、短信、APP、小程序、服务热线和实体政务服务中心评价器等评价渠道体系,差评率不高于5%。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县(区)、开发区简单高频事项实现“同城通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5.配合自治区推进简单高频事项在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实现经济区内跨城通办。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6.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加快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5%的基础上,实现网上可办率向网上办理率提升。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7.探索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办件材料进行自动化识别和比对分析,推行智能审批。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探索电子签名的使用以及电子材料的共享,逐步实现群众企业办事无纸化。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1.大力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事项,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办理施工许可时间(涵盖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供排水接入等全过程)压缩至60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完善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并联审批工作模式,并向各县(区)、各开发区推广。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积极推进“互联网+工程审批”,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 持续做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推广应用工作,实现中介服务项目运行零突破;梳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1.开办企业0.5个工作日完成,企业注销登记时间压缩到0.5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2.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
(一)梳理全市行政许可目录
1.研究提出自治区授权或委托南宁市实施自治区权力事项清单,为实施强首府战略强化政务支撑。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做好国家、自治区取消、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和衔接工作。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对市、县两级和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目录清单。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打造“邕易办”品牌
1.配合自治区开展政务服务改革创新突破年活动,在盘活数据存量上取得新突破。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在行政许可领域探索推行“代办”服务。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按照“办好一件事”的标准进一步梳理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深化政务数据在政务服务全过程的共享应用,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政务服务“一事通办”。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编制政务服务“三清单”。按照统一的标准,编制本单位政务服务相关的政务数据需求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
5.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标志标识等引导服务设施,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体验。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1.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政务服务满意度情况、营商环境建设、深化政务公开等工作实施评估。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评估的方式,对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涉及我市各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内容进行检测和整改,确保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优化网上政务服务评估,完善政务公开评价制度,优化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结果按一定权重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配合做好政务服务“十四五”规划编制
统筹协调全市政务服务部门配合自治区开展政务服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1.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
2.健全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解读回应等机制。
3.加强重大涉民政策的解读与宣传,提升政务舆情回应实效。
4.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核心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协调市直相关部门配合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统筹指导基层政府构建发布、解读、回应相互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完善相关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公开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3.完善基层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机制和解读回应机制,分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三)提高我市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依申请公开业务等内容,继续开展对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力促政府服务热线提质升级
(一)完善规章制度
1.制定完善我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首接负责制、联席会议制、成员单位领导轮值制、专报通报制、工作例会制、保密工作制等热线配套制度。
2.健全完善成员单位监督和内部考核机制,建立热线督办检查机制,配套完善《南宁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二)持续推进热线整合
按照“大热线对接、小热线融合、无热线联通、紧急类热线联动、网络渠道通办”整合要求,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整合上线工作,优化热线知识库,切实做到“应合必合,应接必接”。
(三)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
1.加强对全市各热线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转派及有关业务知识、沟通技巧培训,提高工单办理质量。
2.加强对话务员的日常业务培训,提升话务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四)优化热线知识库,提高诉求解答效率
继续督促热线成员单位加快知识库建设和完善工作,提高利用知识库进行直接答复的比例,尽量将办件消化在前台,提升为民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五、深度整合自贸区综合服务功能
(一)做好自治区级、南宁市级、城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
逐项编制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同步做好系统调整,做到片区事项扁平化审批,实现“片区事不出区”。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良庆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推进“极简审批”
1.在自贸区南宁片区开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良庆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做好外国人来自贸区南宁片区和A类外籍人才来邕工作和居留的服务优化工作。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按照“同权通办”原则,逐步实现下放至南宁片区的省、市、城区三级审批权限在南宁片区综合服务大厅、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和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办理。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良庆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
1.建立清单制度,分类实施改革。依照《广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良庆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良庆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供政治保障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
2.创新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手段,增强党员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3.开展机关纪律检查,持之以恒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4.坚持“书记引航担使命”监督考核制度,推动主题活动常态化。
5.加强机关群团工作指导,发挥机关党建带群建、党建带团建作用,推进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6.拓展渠道,创新方式,加大业务培训和人才引进力度。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廉洁自律
1.开展对党忠诚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和队伍作风。
3.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资金支出、人事考录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强化制约,堵塞漏洞,加强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4.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小抓早,抓长抓常,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加强大厅窗口作风建设
1.持续开展“红旗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评比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干事氛围。
2.加强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升级完善考勤系统,进一步严格请销假制度和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的进、出口管理。
3.进一步加强投诉处理机制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办事群众在窗口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优化保障服务体系
1.进一步贯彻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持续巩固精文减会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2.加强保密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和专业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保密管理基础,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形成保密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推动保密履职能力规范化、现代化。
3.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扩大单位干部职工法制教育范围,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做好“平安南宁”建设、安全生产、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各项基础性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七、健全政务服务运行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在落实强首府战略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主要领导要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层层压实压紧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凝聚工作合力。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政务服务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将政务服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树立大局意识,形成狠抓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评估评价和监督机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按照时间节点掌握好工作进度,确保重点工作整体推进。完善激励和容错机制,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广泛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改革政策措施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