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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0:23     来源: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南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决策部署,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行政的重点任务来抓,坚持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全面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您收好啦!》《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交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心得体会,不断增强法治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明确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方向。二是党员干部自觉学。通过局周例会、自学的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共8个专题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理论贯彻落实到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全过程,达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目的。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本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学习《2021年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工作要点中涉及本局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梳理出14项工作内容,制定《2021年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对本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新进行调整并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同步公布实施。三是认真总结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将述法内容列入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以述法促履职,更好地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三)持续强化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配备和作用发挥。认真贯彻《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从律师事务所中聘任3名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担任本局法律顾问,全年共为本局提供法律意见14份、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2次、审查和修改合同协议33份、代理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32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降低法律风险。

(四)行政权力监督更加规范有力。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调整并公布本局权责清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1年我局新增行政权力事项10项,取消7项,公布行政权力事项185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1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53051件,作出许可决定152403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信息151705件,同时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年报表公布于本局门户网站,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示执法人员信息。目前,本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115名,全部在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配足配齐执法设备,为记录执法全过程提供硬件设施保障。全局各执法窗口共配备37台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包括执法记录仪10台、照相机15台、录音笔12支,确保各执法窗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严格执行《南宁市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南宁市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许可决定事项目录清单》,全年共审议业务审批会上会事项412项,审查撤销行政许可案件212件,为各业务科室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提供意见,降低法律风险。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我市依托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开展多样化政策解读,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41条,网站收到各类问题(包括单位信箱、在线咨询、依申请公开)8416个,回复处理8136个问题,处理率为96.67%;开展了8期《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节目》,开展28次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以图解、视频、新闻发布会等解读热门政策53条,回应群众的热点问题43个。三是配合市司法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并根据督察组提出同个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地域在线办理要求不一致等问题,组织涉及县区、市直单位进行整改,及时调整38个事项录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可网办率达100%。

(五)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高。一是通过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在自查过程中及时纠正送达回证及行政相对人意思表示等环节存在问题,并分类列出整改清单,同时通过选取优秀案卷展示共享共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制作案卷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强化执法培训学习。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讲座、观看旁听庭审、线上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执法队伍的执法知识学习,不断提升队伍法治素养、业务水平,年内共组织法制专题现场授课2场,组织旁听庭审3场,网络培训5场,主要负责人参加现场庭审1场。三是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行政许可设限事项清单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事项遴选规则。经梳理,目前本局行政权力事项中,审批数量设限事项1项,为“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在符合条件、标准,法律、法规没有另行规定的情况下,按照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六)聚焦诉前调解,助力多元化解纠纷。针对商事登记中冒用身份信息虚假注册公司的案件,群众走司法途径解决程序复杂,对案件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指导意见规定的条件的,积极应对群众诉求,大力配合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配合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开展诉前调解案件2件。

(七)立法及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推动《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办法》立法;在自贸区南宁片区试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出台规范性文件《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规定》,降低片区企业准入门槛;全区首家在自贸片区出台规范性文件《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操作规则(试行)》,对撤销行政许可的操作程序予以规范。

(八)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成效显著。一是首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认真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中,2020年南宁市被评为“优秀”等次,其中登记财产、政务服务2项指标获评“全国标杆”,在全国80个参评城市中,南宁市是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4个城市之一。健全监督机制,建立政企沟通桥梁,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22个,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27人。2021年11月30日完成47条热线整合工作,12345热线可“一号对外”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全年接听来电87.35万个,按时办结率96.5%,工单办理满意率97.4%。二是政务服务利企便民提速增效。推行“一站式一窗办”,将20个类别600个事项纳入“一窗”实行全科无差别受理。推行“一件事一次办”精品服务,提供精品套餐256个。探索政银合作服务新模式,企业0.5天内即可在银行网点领取营业执照和免费印章,实现企业开办“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开办即开户”的“南宁速度”。接续推出“拿地即开工”2.0版本,实现施工许可证“零纸质材料”全流程网上办理。持续扩大“跨省通办”范围,陆续与粤赣湘闽黔宁辽苏等8省17个城市建立“跨省通办”合作关系,开展点对点“跨省通办”服务,梳理公布南宁市通办事项183项,办件量达17.67万件。推动更多行业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梳理公布南宁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三是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广电子印章使用,实现与南宁市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扩大电子证照关联,南宁市全市已关联电子证照11425条,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共享调用。全国率先实现“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办)”两个年办量万件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零材料”“扫脸即办”。36项高频勘验事项制作生成现场勘验指南二维码,办事群众只需“扫一扫”即可快速查询。四是服务强首府战略。实行“重点项目一帮一”等量身订制服务,先后走进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等29家企业上门服务,当场解决问题60个,助力“强首府”重大项目早开工、早落地、开新局。优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核准事项,出台《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核准事项征求意见环节审查清单》,提供投资前的行政指导服务,为申请人降低投资风险,全年通过选址方案36个。加强林地审批,全年完成建设项目林地审批210个,涉及长期使用林地1870.6691公顷,确保“强首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二、存在的不足

虽然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仍需提升等。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法治政府建设的持续创新能力不够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针对性不够强等。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文明法治广西、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为目标,在打开新思路,提出新举措,敢于新作为上下功夫,坚持以“完善法治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政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为导向,贯穿我局法治工作始终,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决定公开、决策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持续加大法制审核力度,推进依法行政。

(二)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工作。抓住RCEP 实施新机遇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聚焦审批制度改革急需完善的制度建设,推进立法,出台配套规范性文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管理。

(三)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利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优势,发挥 “群众监督”作用,持续推进“12345热线+纪委监委”协同联动机制,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以督查问效强化工单办理全过程监督。


主办单位: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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