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紧扣首府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制度创新,通过政府立法推进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步入法治化轨道,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有效提升。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结合“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作为党组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2022年,我局共组织党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法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法规4次,书记引航学习党内法规3次、学法3次,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3部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11部党内法规。二是组织专题学习,邀请市直机关工委熊瑞光副书记、广西民大法学院邓炜辉教授开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及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专题学习。三是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2022年5月12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2022年第二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四是开展“筑梦新时代 启航新征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讲述政务人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跑出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加速度”的精彩故事。
(二)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实行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制。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聘任资格、职责、义务、解聘情形等。二是协助处理行政纠纷。2022年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行政诉讼案件33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三是提供法律建议。2022年法律顾问共为我局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件,规范性文件2份,审查合同、协议37份,出具法律意见19件,有效降低法律风险。
(三)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行清单管理。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南府发〔2022〕17 号)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同时,规范实施审批,对许可改为备案的事项,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函》(桂政管办函〔2021〕1 号)文件精神,按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未发现存在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2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83905件,作出许可决定183880件,不予许可25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信息183580件,同时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年报表、136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布于本局门户网站,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配足配齐执法设备,为记录执法全过程提供硬件设施保障。全局各执法窗口共配备37台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确保各执法窗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严格执行《南宁市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列入局党组会集中学习,增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识。在局门户网公布《南宁市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2年度)》,年内共审议业务审批会上会事项263项,审查撤销行政许可案件204件,为各业务科室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提供意见,降低法律风险。二是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对行政相对人履行事前告知、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程序。在作出相关行政许可决定以及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前,均向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履行了告知义务。2022年我局共向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履行告知义务200余次。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打造“互联网+”政务公开平台,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持续建设“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南宁市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电视问政,办好政务服务热线便民电话,全力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直通车’”运行,高效受理督办企业反映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问题,增强公开实效,有效扩大公众参与和监督。2022年,我市依托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34条,网站收到各类问题(包括单位信箱、在线咨询、依申请公开)7398个,回复处理7313个问题,处理率率为98.85%;开展了6期《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节目》,开展20次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以图解、视频、新闻发布会等解读热门政策99条,回应群众的热点问题36个。
(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诉源治理。我局于2022年3月21日制定《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小组,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梳理,精确、全面排查行政许可领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严格按照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每月排查一次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二是畅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渠道,发挥南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2022年,市12345热线人工接听企业群众来电1765260个,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媒体渠道受理企业群众诉求 1891895件,其中疫情类诉求事项344607件,有效应对疫情大规模突发来电,保障热线畅通率。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坚持日常学法和集中普法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周例会自学方式将学法用法工作常态化,邀请法学教授、法律顾问、线上观看庭审视频等形式开展执法专题讲座,通过以案学法提升审批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为进一步打造高素质、高水平行政审批队伍,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水平奠定坚实基础。2022年以来,我局参与旁听庭审、法律知识讲座等法治培训136人次,组织33人参加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并全员通过,执法岗位持证率达100%。
(六)法规“三入”执行情况
对照市人大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点,扎实开展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一是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立法或评估工作。对《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关于事项办理条款的设计、实施效果、存在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并结合群众需求和政务服务便利性对其中第七条和第九条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地方性法规修改提供依据。二是制定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及责任人,并依托行政许可事项具体业务办理,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所应用的地方性法规融入办理全过程,在办理过程中向办事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七)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情况
一是以“网上快办”为切入点,梳理50个“一件事”套餐和19个智能审批事项,实现24小时“不打烊”全流程智能审批。特别是全国率先实现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智能审批“扫脸即办”,惠及约5000名申请人,荣获2022年度全国政务服务百佳实践案例奖,并获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工作简报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专刊2022年第10期刊登宣传。二是以“难事简办”为着力点,助力推进“项目为王”。接续开展“拿地即开工”3.0改革,申请材料由46份压缩至3份,从拿地到开工1个工作日完成报建环节,助力比亚迪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厂房等一批大项目提前落地开工,节约工期近3至4个月。三是以“兜底帮办”为落脚点,持续提升服务温度。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服务机制。2022年以来,全市政务服务部门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约49.88万件次。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直通车”工作机制,合力强化民生问题督办。2月7日面向社会公布市、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服务企业电话号码46个,及时受理解决企业发展、项目落地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直通车”专席共接听群众拨打46个专用电话号码来电13769个,12345热线转“直通车”专席接听924个,主动问访企业5890个,受理属于“直通车”受理范围的事项1617件。
(八)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过程中法治建设工作亮点
一是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会同市司法局于2022年8月29日出台政府规章《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办法》,通过政府立法形式将近年来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的相关经验做法予以固化,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为助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首府营商环境提供更强有力的立法引领和法治保障,对县(市、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具有指导意义。
二是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对标全国先进,出台我市营商环境改革4.0版本《南宁市2022年营商环境重点指标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参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设置18项指标,细化改革任务229条,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定《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方案》(南府办函〔2022〕263号),从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多个维度,提出15个方面的重要工作,细化具体工作内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全面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水平提升。
三是坚持“便民利企+依法行政”原则,保障政务服务创新工作有规范有温度。对标先进城市,坚持问题导向压缩审批时限,对“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工程涉及市政园林类行政许可实行“非禁免批”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并出台《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获得电力”工程市政园林类行政审批的通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获得用水”“获得用气”市政公用接入项目涉及市政园林类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非禁免批”的通知》2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以规范改革事项依法依规办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现代技术创新项目勘验服务方式,以远程视频勘验替代传统人工现场核查,突破审批工作时间、空间限制,向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同时,建立健全改革配套机制,出台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南宁市行政审批局远程视频勘验电子数据采集操作规则》,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审批流程,约束部门行政权力,出台《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核准事项征求意见环节审查清单的通知》,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核准事项征求各部门意见环节,部门具体审查情形以清单形式列出明确规定,统一审查标准,将相关部门的行政权力限制在清单上,极大地提高了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审批效率,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认真总结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将述法内容列入年度个人述职报告,按时报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报告,以述法促履职,更好地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二是依据《法治南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要求,结合法治南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细化任务、建立清单,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将“一规划两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形式单一,创新不足,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欠缺;三是随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断深化,审批与监管部门间衔接联动较为薄弱。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能力不够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还欠完善等。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为目标,坚持以“完善法治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政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为导向,贯穿我局法治工作始终,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