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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获得用水”“获得用气”市政公用接入项目涉及市政园林类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非禁免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21 16:11     来源: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获得用水”“获得用气”市政公用接入项目涉及市政园林类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非禁免批”的通知》(南审批规〔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用户申请“获得用水”“获得用气”市政公用接入项目涉及申请市政园林类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非禁免批”的相关规定。

一、制定《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目前,用户申报“获得用水”“获得用气”涉及的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市政园林类行政许可事项,需通过南宁市民中心“水电气专窗”进行申报,需经过交警审查交通疏导方案、项目现场勘验等环节,市行政审批局承诺办结时限为2个工作日。实行“非禁免批”,将进一步简化用户办件流程,大大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市民用水、用气获得感。

二、《通知》的实施对象的是什么?

本通知适用于由供水、供气企业负责建设的“获得用水”“获得用气”市政公用接入项目(即用户报装且由供水、供气企业负责建设的市政公用支管线到用户产权分界点所涉及市政公用接入的地下管线工程),且施工区域属市级管养道路、绿地范围。对符合适用情形的,实行“非禁免批”,即免于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涉及改变绿地使用性质及砍伐城市树木的不在“非禁免批”范围)。

三、实行“非禁免批”的适用情形及不适用情形是哪些?

(一)“获得用水”实行“非禁免批”适用情形

用户申请供水连接水管不大于DN500,管线长度不大于200米,且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长度不大于200米和临时占用绿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的项目,工程由供水企业负责建设,工程由供水企业负责建设。

(二)“获得用气”实行“非禁免批”适用情形

用户申请供气连接管线压力不大于 0.4MPa,燃气管直径不大于DN500,距离现有燃气接口长度不大于200米,且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不大于100米的项目和临时占用绿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的项目,工程由供气企业负责建设。

(三)不适用情形(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适用)

1.供水、燃气主管网基建工程。

2.涉及城市次干道、主干道、快速路。

3.涉及新、扩、改建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竣工3年内的城市道路。

4.施工周期超过30日的施工项目。

5.占用道路超过两股(含两股)车道(含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的施工项目。

6.尚未移交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机构进行管理养护的道路。

四、“非禁免批”办理流程是什么?

办理流程:由市民中心“水电气一站式服务专窗”(以下简称“服务专窗”)将供水、供气企业的项目相关材料发送到市市政园林局、市公安局交警部门(1个工作日内不反馈否决意见视为同意施工)。同时,市行政审批局复核材料并在“免审批”回执单加盖公章(0.5个工作日内),反馈相关监管单位,该回执单作为应对现场施工检查的必要材料。同时,规定了施工期间、施工结束后相关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五、实行“非禁免批”,是否制定了相关保障措施?

(一)保护既有地下管线。开挖前,建设单位应勘查挖掘线由和既有地下管线情况,制定地下管线专项防护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严格按照各管线单位的管理要求对管线保护采取技术措施。

(二)涉及地下综合管廊安全保护区、安全控制区范围内施工的,应根据《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条例》规定,施工前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监测方案和安全评估报告抄送管廊建设或运营单位审查。

(三)涉及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外部作业的,应按相关程序征求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意见,获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管道(线)工程建设如涉及文物、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包括在其保护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应执行有关法规和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实施前征求文物、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市政园林等部门意见。

(五)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取围蔽作业,施工材料、机具等不得超出施工围蔽范围。

(六)工程结束后,涉及道路修复的,供水、供气企业清理现场完毕通知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组织南宁城投集团进行统一修复。涉及绿化恢复的,联系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进行统一恢复。

(七)如涉及城市照明设施迁移的,建设单位应联系市城市照明事务服务中心妥善处理。

(八)挖掘项目涉及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的,应按相关程序征求桥梁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九)围挡根据《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2021年版)》相关标准进行设置。

(十)市市政园林局、各城区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组织道路养护单位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针对掘路施工、路面修复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单、通报、约谈、停工整改等措施,督促供水、供气企业及时妥善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设施安全。


相关文件: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获得用水”“获得用气”市政公用接入项目涉及市政园林类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非禁免批”的通知



主办单位: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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