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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效力状态:有效
标  题: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南宁市公安局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宁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启用“外国高端人才来邕投资、工作和居留许可‘一件事’服务专窗”的通告
发文字号: 南政务发〔2024〕1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南宁市公安局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宁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启用“外国高端人才来邕投资、工作和居留许可‘一件事’服务专窗”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2-27 15:3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桂政发〔2024〕16号)等文件精神,深化国际人才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切实为外国高端人才来邕投资、工作和居留提供便利,我市决定从2024年12月30日起启用“外国高端人才来邕投资、工作和居留许可‘一件事’服务专窗”,为服务对象提供“公司设立登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居留许可”以及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等5个事项的“一站式”办理服务。请结合实际按规定办理。

附件:1.外国高端人才来邕投资、工作和居留许可“一件事”主题套餐服务指南

      2.外国高端人才来邕投资、工作和居留许可“一件事”主题套餐办事流程图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南宁市公安局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宁市外国专家局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外国高端人才来邕投资、工作和居留许可

“一件事”主题套餐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外国高端人才来邕投资、工作和居留许可“一件事”主题套餐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六)《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七)《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八)《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三、办理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A座4楼“外国高端人才来邕投资、工作和居留许可‘一件事’服务专窗”(以下简称“一件事”服务专窗)。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适用对象及范围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合法入境,需要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及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开办企业、工作、居留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

六、申请材料及流程

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联办事项套餐,前往“一件事”服务专窗一次性提交相应材料,在4个工作日内接到许可决定的通知后,前往“一件事”服务专窗领取办理结果。

(一)套餐所需材料

套餐一:投资、工作、居留三联办

提交材料目录中第1—23项。

套餐二:投资、居留二联办

提交材料目录中第1—11项及第20—23项。

套餐三:工作、居留二联办

提交材料目录中第12—23项。

(二)材料目录

1.申请人护照原件(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上传系统);

3.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4.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6.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0.财务身份证原件;

11.持股25%以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1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在线填写,打印签字盖章,再上传系统);

13.工作资历证明(审验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14.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须经认证或附加证明,须提交中文翻译件,审验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15.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经认证或附加证明且签发时间在6个月内,须提交中文翻译件,审验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可告知承诺);

16.体检证明(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签发时间在6个月内,审验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17.聘用合同(应提供中文合同,应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审验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18.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上传系统);

19.申请人所持签证(Z字或R字)或其他有效居留许可(审验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20.涉外单位登记备案材料;

2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及一张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片指引》标准的照片(纸质版);

22.申请人入境后24小时内到所住地辖区派出所申报住宿登记并领取《外国人住宿登记表》或使用“南宁警方”微信小程序-“出入境服务”进行登记;住宾馆由宾馆办理住宿登记并网络上传住宿信息;

23.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七、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八、收费名称、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名称和依据

1.收费名称外国人居留许可;

2.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外国人居留许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230号)。

(二)收费标准

1.有效期不满1年:400元/人;

2.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800元/人;

3.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1000元/人。

九、咨询电话

(一)“一件事”服务专窗:0771-2891302;

(二)公司设立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0771-4304882;

(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0771-3221250;

(四)外国人居留许可:0771-2891302。


附件2

外国高端人才来邕投资、工作和居留许可“一件事”主题套餐

办理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5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服务咨询:0771-3221221 3221268  传真:0771-321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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