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哪些情形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

发布时间:2025-03-25 16:05     来源:南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一)借款申请人在拟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内有一套住房且借款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

(二)借款申请人在拟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内有一套住房且借款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

(三)借款申请人在拟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内无住房但借款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


【作者:黄文忠  编辑:蓝庆环、黄文忠 审核: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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