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事务,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审批流程再造、审批环节优化等相关工作体系、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工作。
2、负责投资项目、市场服务、建设交通、环保城管、农林水、文教卫生、商务流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以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踏勘、专家评审和验收工作。
4、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研究提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和政务服务中心平台综合功能的建设,以及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工作。
6、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7、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8、指导、监督市政务服务房产交易分中心、车管所分中心、出入境管理分中心的行政审批业务工作。
9、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为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处级行政单位。内设科室:办公室、政务运行科、营商环境建设科、电子政务科、政策法规科、市场服务一科、市场服务二科、投资项目科、建设项目科、交通城运输科、市政项目科、农林水科、文教卫生科、社会事务科、项目勘验科、政务公开科、人事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9785.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54.7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2.03万元,增长1.1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254.79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2.38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530.2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9785.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254.7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2.38万元,增长1.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462.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经费如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聘用人员工资等以及项目实地勘验、技术评估、专家评审服务费等保障审批业务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10.14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相对于2018年减少了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3.2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72.73万元,增长36.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审批局人员增加、社保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48.3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6.36万元,增长21.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审批局人员增加、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218.69万元,为2019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能耗监测和餐厨垃圾处理。
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9.52万元,主要用于自贸区建设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类)142.9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5.53万元,增长21.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审批局人员增加、公积金基数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 2530.2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54.7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2.38万元,增长1.15%。其中:基本支出1932.80万元,项目支出5321.99万元。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878.66万元,支出决算为725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324.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6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经费如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聘用人员工资等以及项目实地勘验、技术评估、专家评审服务费等保障审批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追加南宁市民中心智能化大厅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318.39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36.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2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经费如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788.05万元,支出决算为491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2%。主要用于审批局机关为完成相关审批工作任务、保障审批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物业管理、维修费、水电费、聘用人员工资、项目实地勘验、技术评估、专家评审服务费等保障审批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追加南宁市民中心智能化大厅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318.39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2019年增量部分。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主要用于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0.96万元,支出决算为27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8%。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追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50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生活补助。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9.5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9.06万元,支出决算为14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8%。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支出。
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85.4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61.9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年度大额医疗统筹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69万元,为当年追加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节能减排项目。
1.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4万元,主要用于能耗监测与餐厨垃圾处理。
2.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4万元,主要用于能耗监测与餐厨垃圾处理。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2万元,为当年划转至我局的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南宁片区第一批经费预算。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2.8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1764.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6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调整未能按年初预算数全部形成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04.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公用经费未能按年初预算数全部形成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3万元。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变化。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9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年度通过预算调整安排6.98万元,支出决算6.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98万元,平均每辆 2.3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41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61万元,年初预算304.4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6.92%。比2018年增加109.03万元,增长70.08%。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且增加了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并补发了2018年的物业补贴和通讯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支出746.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8.86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并做好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5.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15.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97%。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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