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市审计局《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南审行审〔2022〕2号)中指出的我局存在的两个问题,我局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
2021年,我局“第三方满意度调查费用”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项目预算指标金额296000元,当年实际支出金额80000元,项目结余216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该项目为跨年项目,2022年初通过验收后已于2022年3月3日将该项目的尾款支付。
下一步计划:一是加强预算编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强化项目支出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与过程控制。在做好预算编报的准确性、科学性和项目支出前期准备下,逐月梳理执行情况,注重执行情况研判。三是加强单位内部科室协作。建立定期联系与通报机制,对情况发生变化、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财务与业务科室及时沟通并提出处理意见。此外,确实无法按预算支出的,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程序申请调整。
二、关于“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历年利息收入结余17996.7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超过两年,其中2010年前项目支出结转37817.34元、2011年成立政务中心五象分中心拨入设备购置费结转246587元。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6月6日已将上述两项结转资金合计302401.04元缴入国库。
下一步计划:严格遵守预算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盘活结转结余资金,不使用或超年限的结转结余资金及时上缴国库。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