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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5 13:19     来源: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事务,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审批流程再造、审批环节优化等相关工作体系、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工作。

(2)负责投资项目、市场服务、建设交通、环保城管、农林水、文教卫生、商务流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以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踏勘、专家评审和验收工作。

(4)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研究提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和政务服务中心平台综合功能的建设,以及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工作。

(6)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7)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8)指导、监督市政务服务房产交易分中心、车管所分中心、出入境管理分中心的行政审批业务工作。

(9)负责统筹推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及管理运营工作。

(10)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组织和完成国家、自治区、南宁市赋予自贸区南宁片区行政审批方面的试点任务,统筹推进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为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事业单位1个: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为非独立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3848.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62.3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3659.19万元,增加189.13万元,增长1.3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62.3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1570.24万元,增加192.13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一是在编、退休人员增加,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根据权责发生制从上年结转了服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用99.8万元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6.经营收入0.0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8.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2.99万元,减少2.9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无。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10.上年结转和结余2085.9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085.96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局承接了原市政务管理办公室的会计账套,其中,市政务办在2013年装修广西体育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时有2500万元暂付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装修工程款未结算,记入应收账款,2022年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退回装修工程款417.82万元并上缴国库,同时,上缴了历年项目结余项目经费24.66万元,历年利息收入1.8万元,剩余结转结余2085.96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3848.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762.3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3659.19万元,增加189.13万元,增长1.3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0715.6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经费如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等以及项目实地勘验、技术评估、专家评审服务费、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运营等保障审批业务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0414.45万元,增加301.17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经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农林水项目技术审查中介服务费等项目由于热线整合、重大项目推进等原因较上年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50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险、退休人员退休补贴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554.43万元,减少48.73万元,下降8.79%,主要原因是:社保年度缴费基数降低导致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93.39万元:主要用于:安排职工单位承担部分医疗保险、医疗补助支出、大额医疗统筹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328.90万元,减少35.51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医保年度缴费基数降低导致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47.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费用。较2022年度决算数275.45万元,减少27.8万元,下降10.0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降低导致支出减少。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年末结转和结余2085.96万元,为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085.96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局承接了原市政务管理办公室的会计账套,其中,市政务办在2013年装修广西体育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时有2500万元暂付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装修工程款未结算,记入应收账款,2022年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退回装修工程款417.82万元并上缴国库,同时,上缴了历年项目结余项目经费24.66万元,历年利息收入1.8万元,剩余结转结余2085.96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62.3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1570.24万元,增加192.13万元,增长1.66%。其中:基本支出4618.53万元,项目支出7143.84万元。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367.5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196.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71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期间跨年,部分资金需结转至2024年支付详细请看下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60.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8月社保缴费单位部分从其他年度多转基本户往来款项冲减,未从零余额账户支付详细请看下表: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3.16万元,支出决算为29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相关经费支出减少详细请看下表: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7.51万元,支出决算为24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相关经费支出减少详细请看下表: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1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20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9.6万元,津贴补贴540.43万元,奖金721.21万元,绩效工资503.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9.6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4.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0.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0.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58万元,住房公积金285.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9.07万元,退休费11.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12.65万元,办公费33.06万元,印刷费9.4万元,电费23.19万元,邮电费18.38万元,差旅费55.84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会议费0.98万元,培训费1.16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工会经费46.25万元,福利费12.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7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18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公积金基数增加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41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支付。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7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调剂安排原在职公务员林建人同志过世抚恤金。

(4)资本性支出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84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0%,比上年决算数6.20万元,减少0.54万元,下降8.71%,主要原因是:车辆报废后机关车队分配了新车,车辆维修减少,本期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故“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00个,累计0.0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5.34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60万元,减少1.23万元,下降21.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3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3万元。原因是:车辆报废后机关车队分配了新车,车辆维修减少,本期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3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0%,比上年决算数0.60万元,增加0.69万元,增长115.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的要求,减少了经费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00次,人次156.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6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0.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54.98万元,增加57.67万元,增长16.2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的要求,减少了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4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28.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2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69.7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4.5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5.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38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上年结转的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23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1)经我部门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2.50%;19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7.5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局审批类项目因实际审批办件量过大,超额完成年初指标;部分项目因采购工作未及时开展,影响项目进展,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尽可能准确估计业务量细化指标,提升指标科学性、合理性;加强与业务科室联系,督促及时开展项目采购,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3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3236.00万元,执行数为3036.00万元,完成预算的93.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12345热线引入智能语音服务,热线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南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市 12345热线)共受理群众来电213.06万通,其中人工接听电话172.83万通,智能语音服务 40.23万次。人工电话接通率87.88%,接电服务参评率51.37%,群众满意率98.29%。二是抓好服务企业主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托市12345热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专席”搭建了企业“办不成事”诉求直达快办专席,受理企业诉求,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2023年,企业“办不成事”诉求直达快办专席共接听来电22516通,人工电话接通率95.83%。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根据合同及验收考核要求,按季度考核,下一季度考核验收上季度执行情况合格后支付进度款。因此年度内支付的款项为上年第四季度及当年一、二、三季度。故12345热线服务项目受采购合同中标价影响,实际支出金额有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合同进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3)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67.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良好,切实履行单位职能,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基本上达到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服务咨询:0771-3221221 3221268  传真:0771-321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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