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桂政发〔2022〕2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我局逐项梳理在审批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费用的政务服务事项,并汇总形成《南宁市行政审批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1.南宁市行政审批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收费标准及减免依据
3.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收费标准及减免依据
4.森林植被恢复费标准
5.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收费标准及减免依据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24日
【作者:游卡 编辑:蒙萌、李海 审核: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