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8号)要求,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为落实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我局组织市直各有关单位对各自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南宁市本级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附件),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南宁市本级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30日
【作者:游卡 编辑:李力、李海 审核:陈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8号)要求,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为落实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我局组织市直各有关单位对各自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南宁市本级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附件),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南宁市本级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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