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承诺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南宁市政务服务局组织市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承诺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调整,汇总形成了《南宁市本级承诺审批事项清单(2024年版)》,现予以公布。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事项如因法律、法规变化等原因需调整的,应及时报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备案,以便及时更新本清单。
附件:南宁市本级承诺审批事项清单(2024年版)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