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获取(http://sp.nanni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邮编:530221;电话:0771-322128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上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南宁市营商环境,助力南宁市民中心服务提速。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南宁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牌子。我局设有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在2019年底制定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原则和机构,明确了公开方式和范围,明确了工作分工和程序等内容,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中,完善健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编制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我局网站公开发布,供社会公众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运行情况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和主要渠道。开设了“单位概况”“信息公开”“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和“互动交流”等主栏目,分类设置“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等子栏目。着力抓好审批信息公示、事前信用承诺书公示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检查标准,及时规范录入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保障网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及时,网站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2019年我局网站总访问量为734657次,信息发布总数为2530条,解读回应总数为4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3次,收到群众留言数68条且全部按时办结。2019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南宁市民中心”信息发布总量为19条,关注量为27967个。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我局制定了2019年政务公开职能性指标和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将政务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和重点工作逐项纳入。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为县区和市直部门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考评业务指导和培训,以绩效考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目前我局没有因政务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六)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我局牵头通知指导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单位在各自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播放宣传标语和新条例内容,在市民中心LED电子屏播放新闻报道视频和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印发《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条例》实施后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起草修订了《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义务主体,规范了依申请公开行为,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程序等,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七)创新开展南宁市民中心政务公开日活动
为扎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增进交流,我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9月2日联合举办2019年第四期“网友看南宁”暨南宁市民中心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主题为“走进市民中心 体验高效服务”。邀请了一批网络主流媒体记者、自媒体编辑及热心市民网友等走进南宁市中心,参观了解市民中心各楼层主要功能,体验政务服务工作过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2 |
增5 |
12744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4 |
2325.016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7 |
2 |
0 |
0 |
0 |
0 |
2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1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9 |
1 |
0 |
0 |
0 |
0 |
1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七)总计 |
27 |
2 |
0 |
0 |
0 |
0 |
2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我局部分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不强,缺乏对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知识的了解;二是公开的部分信息不到位、不全面和不准确。
2020年,我局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以下改进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南宁市民中心举办一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提升我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二是加速推进行政审批全流程公开,强化考核督查,全力解决信息公开不到位、不全面和不准确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