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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号:SP2022-62

发布时间:2022-01-29 16:47     来源: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全文公开(http://sp.nanni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邮编:530200,电话:0771-321569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2021年,我局通过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0条,发布解读信息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3个,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件;通过“南宁市民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4条。在南宁市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文件6800多份。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以及通过实体服务大厅查询一体机、智能终端、电子屏等设备,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服务全流程公开,让公众方便了解,有效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三是创新政策解读。2021年7月,我局举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解读暨报建能力提升”培训会,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了深度解析,各业务负责人就企业提出的报建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份,共30个申请事项,全部依法按时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均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工作,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失效1份,为公众查询使用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完善数据检索和下载等功能,提升主动公开实效。不断加强“南宁市民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扎实做好热点信息发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网站总访问量83444次,微信公众号订阅量49447个。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8月,我局组织开展政务公开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各科室自查自纠、检查小组网上检查和现场查看材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通报,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局积极派人参加南宁市政务公开培训,组织人员观看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庭审直播案件,进一步提升我局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完成我市各政务服务热线的全面整合, 实现“12345”一个号码提供服务。2021年,南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共接听群众来电 87.35 万个,较去年同期增长 299%,按时办结率96.5%,工单办理满意率97.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4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15.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6

0

0

0

2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1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2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3

0

0

0

1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22

6

0

0

0

2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和学习培训,针对2020年存在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改进,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认知还不够深刻,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实用性,为公众办事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29日


主办单位: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服务咨询:0771-3221221 3221268  传真:0771-321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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