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市行政审批局网(http://sp.nanning.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邮编:530221;电话:0771-3221288)。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关于印发南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65号)、《关于印发南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296号)和《关于在办文办会程序中做好“五公开”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348号)要求,积极推进我局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和实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8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基本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和主要渠道。2017年,在原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改版,规划栏目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开设了“单位概况”、“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互动交流”、“依法行政”、“网上办事”等主栏目,分类设置“工作动态”、“国务院信息”、“通知公告”等子栏目。着力抓好审批信息公示和办事结果公示,并按年、月、日对办件数量进行统计,便于群众进一步了解实体办事窗口办件量。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按照全国网站普查标准,及时规范录入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保障网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及时,网站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日均访问量达1078人次。
二、围绕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搭建政务服务管理新平台
2017年6月20日,经自治区政府批复,我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29个市直部门(单位)原承担的182个行政许可事项划由我局承担,实现审批事项、审批职能和审批人员向我局“三集中”。8月29日,举行全市“一枚公章管审批”启动仪式,回收27个市直部门的49枚审批专用章,正式启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印章,由原来的多枚印章管审批变成了一枚公章管审批,真正实现“进一个门、盖一个章、办所有事”。“一枚公章管审批”实施以来,共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政务服务事项54694件,办理结果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南宁市信用信息系统和我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
(二)作为牵头单位,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的一个重要职责是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是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2017年,我局为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实现保障机制化。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政务公开政策支撑体系,以及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加强统筹、沟通和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合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是强化考评督导,着力公开常态化。我局将政务公开各项基础性与重点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督查全市县(区)528个部门和125个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发布情况;实地督查60个部门、28个乡镇(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抽查五县七区、24个乡镇(街道)、24个村(社区)的自治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指标完成情况。
三是健全培训机制,力促公开标准化。我局主动深入五象新区、经开区、江南区、市卫计委等县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就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重大决策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召开全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共计约300人进行业务培训。
四是丰富宣传载体,推进传播立体化。我局结合第五届政务公开日“推进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发展”的活动主题,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以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媒体采访等形式,共发放宣传资料64510多份,接待群众8450多人次,现场解答问题1050多个,在主流媒体集中宣传11篇次,为企业和群众及时了解重要政策、办事信息、政务公开知识提供良好的平台,有效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持续发力平台建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
一是完成构建市、县(级)一体化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实现全市全覆盖。市辖“五县一区”(宾阳县、横县、马山县、隆安县、上林县、武鸣区)在原有基础上整合成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支机构,形成“市级交易平台+6个县级分平台”的全市统一交易平台格局,各县级分平台已陆续投入运行,实现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由分散交易向集中规范交易的根本性转变,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任务基本完成。2017年10月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搬迁进驻南宁市民中心,交易场所更加规范、完善,交易效率大幅提高,每天可容纳进场交易项目数量比原场所增长超过75%。
二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强化。2017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等各类交易信息共2.28万条,充分实现了交易信息的公开,有效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如南宁市朝阳溪环境综合整治景观(绿化)工程项目、青秀区政府投资工程类施工定点采购项目等,均有超过100以上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是加大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在市城乡建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实现对所有进场交易的房建及市政工程类交易项目(施工及监理)全项目全流程的全电子化交易,有效地遏制围标、串标现象发生,让交易活动更阳光更透明。探索推进园林工程施工、监理交易项目招投标电子化,推进政府采购类项目电子化招投标,实现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的电子化交易,产权类(含资产租赁)项目全面实现网上交易,并在全面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网上交易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
四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化建设。出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规则》、《南宁市建设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对专家抽取、远程异地评标、公共资源交易隔夜评标等评标活动进行规范,全面完善过程管理规则。针对评标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泄露评审信息、不遵守评审纪律和评审规则、故意拖延评标时间等行为,明确细化监督规定及处罚办法,强化评标专家管理。同时狠抓制度执行和落实,把制度要求固化在电子交易系统里,各交易主体按照制定的流程进行交易活动,充分体现公开公正、规范高效。
2017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共完成交易项目总数9482宗,同比减少1.04%;交易总金额1533.62亿元,同比增长10.25%;溢价总金额73.46亿元,同比增长6933.06%;节约总金额118.18亿元,同比减少21.82%。其中工程建设项目2596宗,交易金额751.5222亿元;政府采购项目6318宗,交易金额466.0988亿元;土地及矿业权项目137宗,交易金额302.12亿元;国有产权交易项目378宗,交易金额3.7131亿元;其他项目53宗,交易金额10.1708亿元。
(四)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一是加快网上审批大厅建设。为满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及业务审批的需求,进行网上审批大厅系统功能的调整优化,目前已重新上线,逐步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做好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3.0系统、本局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构建满足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需求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体系。三是增添自助查询机、自助服务终端、智能电视、多媒体显示屏等配套设备,逐步把市民中心打造成智能化的服务终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需要澄清的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服务事项54694件,一般类信息956条。
(三)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南宁市本级“一中心两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6987份,方便市民查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7年,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62件,其中代市政府办理的依申请公开255件,办理本局的依申请公开7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理。
(二)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2017年,我局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地点、联系方式、受理条件、办理程序等内容,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认真受理、依法办理、及时答复,为公众提供更加完善和人性化的信息公开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规定,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减免。2017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代市政府办理的依申请公开案件中,有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公共服务事项公开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全流程公开有待进一步推进。
2018年,我局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和公共服务事项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全流程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释疑解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强化考核督查,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